

在二十世紀初, 佛利特.韻詩羅.泰勒和他的追隨者們, 發明了 "科學管理法",
讓工業工程師們
正式認可上述的兩個假設.
科學管理法
--- 即那個時代的整體品質管理法 ---
用來消
除生產上之瓶頸及低效率. 泰勒倡導,
分析每一步生產程序. 檢查工人的每一個動作;
將
工作分至最小限度. 然後設立一中央部門,
使生產標準化,工作項目
具體 並 書面化, 及 設定工酬率
.
所有可能用腦工作都應由工場移出, 集中在計劃及控制部門.
雖然泰勒力
圖削減監工之權威, 但並未想到廢棄嚴密監督;
的確, 他強調需要監工來確保計劃部門所需
要完成的事,
在工場中都已確實被執行. 在一九一○年與一九二○年間,
監工的人數膨脹
了兩倍半, 和工人的增加速度一樣.
這些事沒有一件是為工人作想的, 他們一直感覺到 (有時是對的) 管理人員在整他們.
工會對
特殊設計製造法咆哮. 抗議專橫強權和剝削的科學管理法.
一九一一年當泰勒原則和計時
馬錶出現在麻州水鎮武器廠時,
製模工人立即離開工作崗位抗議.
但是, 抗議歸抗議,
對計時勞工之發展影響甚微.
一直到一九三五年魏格勒法案通過, 及經過一連串有時流血的
大罷工後,
各主要工業中才建立工會. 再到二次世界大戰之後, 集體討價還價
之
勞工關係才慢慢定型, 自後幾十年來一直如此.
那個時代 特殊設計製造法 及 監督制度化 兩者, 已在企業界獲得安身,
並被普遍採用. 工會
已接受它們, 把注意力集中在保護會員不致被虐待上.
新近交涉成功之契約定明每個工作細
節, 每個字都嚴謹明白.
一九四六年美國鋼鐵公司與全美鋼鐵工人聯盟
所簽定之契約, 河
沙濕度約百分之五點五,
每鏟剷起河沙十五磅, 每分鐘應剷十二點五次.
工會工作條例及申報
不平程序
同樣限制監工及監督之權限,
但對工人之聽命辦事則認為理所當然.
除了這些規條之外, 明顯規定工會不可干預
公司之行政與經營法.
聯合汽車工人協會與通用
汽車公司契約之第八段, 明白規定
"所製造之產品, 工廠之所在地, 生產日程, 所用方法, 程
序,
及製造方法 等為公司所獨有, 不容外人置喙之責任."
這種心態最明顯的表現是
對 的感覺,
我們 對 他們,
管理層對勞工, 工頭對工人.
自一九六○年到一九八○年二十年間,
至少每年有一百萬人的大規模的罷工.
有些罷工甚至強迫公司關門大吉.
有些公司自動關門,
也不去順從勞工的要求.
近年來雖然工會的會員在漸漸減少, 但是爭執仍是很嚴厲.
去年卡特匹拉廠的罷工有一萬二千人,
持續一百六十三天,
最後因公司威脅雇用 罷工破除者 (strikebreakers) 而結束.
不管
有無工會, 多數工作場所每天都有掛在面上的敵意.
在勞工與管理層間之 互不信任 與 惡意,
只是工資勞工心態之一部份,
並不是主要部份.
即使在最和睦, 或是最小及家庭式最寬大的工作場所中,
特殊製造法 及 監督 也會產生出不同的想法和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