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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與賭博

 

 

20201123

 

 

 

人們面對風險會有兩種態度,一是盡量避免接受具風險的事情,稱為風險規避(Risk Averse);另一是願意面對具風險的事情,稱為風險中性。一般而言,人們十居八九都是「風險規避」Risk-neutral者。

 

 

 

譬如你的老闆提出兩類不同工資合約給選擇:合約一是工作後肯定給工資100、合約二是給工資前先以擲硬幣來決定你的工資所得,硬幣出現人像老闆給工資200,出現「文字」你則一無所得。我想99%的人都會選擇合約一,用統計學術語,雖然兩類合約的平均工資都是100,但合約的工資標準差(標準差是每個數據與這些數據的平均數之平均差異)較大,因此風險亦較高。這樣證明了人是「風險規避」的動物。

 

 

 

我們也可用經濟理論來解釋人是喜好風險規避。人對不同數量的同樣物品之喜好會有不同,經濟學稱為物品對人的效用」(Utility),例如口喝時第一杯水對人的效用最高,第二杯水的效用雖仍很高,但已不及第一杯的效用高,接著第三及第四杯水的效用漸次減少,當喝到某個數量時,水對人的效用將降至零或負數,這是人們普遍認同的現象,經濟學稱之為「邊際效用遞減定律」(The law of diminishing marginal utility)

 

 

 

金錢也服從這定律的約束,它與普通物品不同之處,在於金錢的邊際效用最低只接近零,而不會等於零。即當你擁有大量金錢的時候,再給你一點金錢,它是不會對你完全沒有效用的。回到上述工資合約。假設第一個100塊錢對你的效用是10,根據「邊際效用遞減定律」,第二個100塊錢時對你的效用是8,合約一的工資平均效用是10,合約二的平均效用是9,因為合約一的平均效用較合約二高,所以人們願意接受合約一。這與統計學分析所得的結論一致。

 

 

 

從以上分析可知,賭博對人是弊大於利。因為贏錢所得的效用永遠少於輸錢所失的效用。賭博的邏輯是希望從現有的賭本贏得更多的金錢,假設手上的賭本是100塊錢,目標是從賭博中贏多100塊錢,如果真的贏了,贏得的100塊錢對你的效用是9(因為你手上已擁有100塊錢,如上述假設第二個100塊錢的效用是9);但假若輸了,失去的是手上第100塊錢,它對你的效用是10。因此失去的總是較得到的為多。

 

 

 

然而現實中,賭博活動無處不在,人們參與的程度又相當踴躍,原因是賭徒們對賭博的「輸多贏少」原理分析得不夠透徹,或是賭博除了金錢外,還有非金錢的得益?這有待社會學家進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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