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何以不用武力抵抗外敵
2020年11月10日
讀書時歷史科老師常說宋朝(960-1279)是中國歷史上最弱的一個朝代。大宋面對的外敵很多,先有黨項(西夏)及契丹(遼),再有女真(金),後有蒙古(元),然而宋室面對戰爭多是不戰而和,每次都不作戰到底,只曉得賠償了事,多番簽訂不平等的賠款條約。歷史書還說原因是宋朝重文輕武,軍事實力遠遜外敵,而且自太祖趙匡胤(927-976)收回武將兵權後,加強了中央的軍力,但削弱了地方的兵力,在這種「強幹弱枝」政策下,宋朝更難以抵抗邊境外敵之入侵。
事實又是怎樣的呢?不妨看看歷史:公元1127年金兵以傾國之力南下渡江,以圖一舉殲滅宋室,當時宋朝的臨時政府立足未穩,形勢危矣,但就在這個國家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南宋(1127-1279)軍隊居然不可思議的一敗再敗金兵,一個流亡朝廷和一些流亡軍人,面對橫掃東南亞的女真人,幾無敗績!這不能不說宋軍的戰鬥力相當強勁。
其次,13世紀蒙古國力強盛,軍隊橫掃東、西亞,征服「西遼」用了1年時間、征服「花剌子模」用了年半時間、征服「波斯和阿拉伯」用了8年時間、征服「西夏」用了10年時間、而征服中國北方的金朝用了22年時間,但居然用了45年時間才征服南宋。由此可見宋朝軍力並非薄弱。
宋朝除軍事力量不弱外,其經濟實力也是歷朝之冠。宋朝平均年財政收入為2,021萬貫(1貫等於1兩等於300元人民幣),最富裕的徽宗時期,財政收入約為6,500萬貫;明朝(1368-1644)平均年財政收入大約是2,000萬兩,高峰出現在1602年,達到2,295.3萬兩;清朝(1644-1911)平均年財政收入約為8,000萬兩,公元1891年更是搞到8,968萬兩(資料來源:《明朝財政收入為什麼落後於宋朝,更落後於清朝》每日頭條)。如果考慮三個朝代的彊域,北宋是280萬平方公里,明永樂時是1,233萬平方公里,清乾隆時是1,470萬平方公里(資料來源:維基百科),明朝彊域是宋朝的4.4倍,最高峰的財政收入卻不足宋朝的1/3,清朝彊域是宋朝的5.2倍強,最高峰的財政收入只是宋朝的1.38倍。
英國經濟史學家安格斯麥迪森(A. Maddison 1926-2010)推算,在公元1000年(北宋)中國人均GDP約為450國際元(1國際元等於4.3元人民幣),西歐是400國際元,世界是435國際元,可以說當時宋朝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從北宋張擇端所寫的《清明上河圖》描述北宋汴京城(今河南省開封市)的熱鬧景象便知當時社會是何等的繁盛。
然則宋朝何以對外敵採取如此軟弱的態度呢?如果想深一層,無非是成本效益的計量。對外作戰,無論是向外侵略或是抵禦外敵,都需要付出軍費,戰勝固然可望獲得戰敗國賠償,但假如戰事失利,損失可能不計其數。宋朝立國之初,北方燕雲十六州(今北京、天津海河以北,以及山西、河北北部)已經在五代時經石敬塘割讓予契丹,險要之所不能據有,實難抵擋外族入侵。況且宋朝經濟實力雄厚,每年給蠻夷些微甜頭,能獲天下和平,那又可樂而不為?以公元1005年宋、遼「澶淵之盟」為例,宋朝每年輸遼歲幣銀10萬兩、絹20萬匹,最後換來宋、遼120年和平。銀10萬兩、絹20萬匹折合約為30萬貫(1兩及1匹絹各約等於1貫),只佔宋朝年平均財政收入的1.5%左右。
有人認為宋廷給外敵利益換取和平,是刻意討好敵人,乞求對方停止侵略,容易給別人對中國人有種懦弱的感覺。如果從對社會資源配置有利的角度看,事情又不是這樣。英國經濟學家朗奴高斯(R. Coase1910-2013)曾舉下述例子:牧場的牛群經常越過圍欄走進隔鄰吃掉農場的穀物,一般認為牧場主人應該向農場主人賠償穀物的損失。高斯卻認為,何以只要求牧場主人賠償農場主?農場主人為何不可以向牧場主人付費,促其約束牛群越界覓食?這裡牽涉到產權問題,即牧場主人有權讓牛群越界覓食,還是農場主人有權禁止牛群吃掉穀物。高斯的結論是:無論初始產權誰屬(權利在牧場主還是農場主),市場交易(通過成本效益分析)會使資產使用達到最高價值(牛群隻數或穀物數量)。
上述「高斯定理」(Coase Theorem)放在宋朝與外敵作戰上,其意義是:不論權利在入侵中原的外族(給外敵付費促其不再入侵),還是在抵禦侵略的大宋(對入侵敵人奮力抵抗),雙方透過市場交易(各自衡量戰爭的成本效益),戰爭結果(包括戰爭時間及條約內容)都是在社會最優的情況之中。既然長期作戰消耗大量人力、財力,而且在雄厚的經濟實力下,大宋只有用金錢來代替戰爭,不然的話,持續戰爭可能會令宋廷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