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市場小政府
2020年11月8日
市場與政府是經濟活動中兩個完全極端的決策主體,譬如在生產過程中對「生產什麼」、「如何生產」、及「為誰生產」的決策,在市場主導下透過「價格」指導;在政府主導下則由行政命令指導。
18世紀經濟學之父亞當史密斯(A. Smith 1723-1790)開創的古典經濟學(Classical Economics)認為,一切經濟活動必須由市場指引,政府的功能只是國家的「守夜人」(Night-watchman),包括:維護社會治安、保護國民財產、建立並維持主要的公共機關和公共工程。
1930年代世界經濟大蕭條(Great Depression)後,由於當時社會消費意欲低迷,經濟學者凱恩斯(J. M. Keynes1883-1946)建議政府帶頭進行消費,刺激經濟活動,帶動社會重現繁榮,自此政府在經濟活動中的地位便重要起來。
現今政府在經濟活動中擔當的角色有三種:一是政府引導私人作那類投資,即所謂「產業政策」;二是政府直接參與投資,即「國營事業」;三是透過「財政政策」或「貨幣政策」影響經濟運行路向,即「宏觀調控」。結果無論政府充當什麼樣角色,都會干擾市場價格機制,嚴重影響長遠經濟運作。大蕭條的成因,實由於美國政府在1920年代推行低利率政策,扭曲了制造業及資本市場價格,造成繁榮幻象,但當泡沫一破,大蕭條隨即來臨。其次,凱恩斯為美國羅斯福(F. D. Roosevelt1882-1945)政府設計解決大蕭條的「財政政策」,就是導致1970年代美國「停滯膨脹」的禍根。
市場擁有公平及完全的優點:前者指賞罰公平,因為市場決策者及投資者同屬一人,所以決策結果總是由決策者承擔,假如一切私人經濟活動都由政府作決定,決策正確固然無恙,若然錯誤,卻由投資者承擔損失,這似乎是不大公平的事情;後者指資訊完全,私人投資者熟悉市場,容易取得全部市場資訊,對決策成效是關鍵所在,相反,政府並不熟悉市場情況,獲取資訊便力有不逮,決策成效因此也成疑問。
史學大師司馬遷(135 BC-90 BC)在《史記貨殖列傳》中對政府在市場中的角色作了詳盡的敘述,他認為最好的經濟活動是因應市場來指導私人決策;差一等的是政府通過因勢利導作指引;再差一等的是通過勸喻來規範;再再差一等的是用法律來規定,最差的是政府直接參與,導致與民爭利。「善者因之,其次利道之,其次教誨之,其次整齊之,最下者與之爭。」由此可知中國在2,000多年前已經出現市場決策優於政府決策的理論,較西方亞當史密斯早約1,900年。
政府當然樂意參與經濟活動,而且不甘心只擔任國家「守夜人」角色,因為政府參與的事愈多,權力也愈大,所以任何政府都希望成為無所不為的「大政府」,然而政府權力一旦提升,隨之而來的獨裁慾念便蔓延。雖然西方民主國家在憲法中都有明確限制政府的權力,但這只限於政治權力,況且經濟事務牽涉國計民生,假如政府主宰了國家的經濟大權,自可為所欲為。故應慎防政府藉經濟力量步上獨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