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 想(转自“如意小筑”)

  看李贺的《若昼短》有这样的句子:“惟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这一个“煎”字,真真让人触目惊心。贾谊赋中云:“且夫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李贺的诗,和贾谊的赋有共通之处,直让人感到在炉中煎熬的痛楚。诗人总是世界上最敏感的动物,对于欢乐和痛苦的感触都要比别人敏锐,然后用最精炼的词语概括出来。我们哪里是在读他们的作品呢?我们看到的,其实是他们的心,以及为之颤栗的我们的心吧。
  读《资治通鉴》时看到秦国攻打赵国,引致长平之战,“赵师大败,卒四十万人皆降。......(白起)乃挟诈而尽坑杀之,遗其小者二百四十人归赵,前后斩首虏四十五万人。赵人大震。”简单的文字,薄薄的纸页无法掩住这段冷酷的历史。四十五万条生命,本身已是极其惊人的数字,而每一个人在背后都有着亲人,那么,这简简单单的“赵人大震”四字可以映出多少椎心泣血的情景啊。纵在炎炎夏日,读到这样的史实,也让人寒透心扉。
  我看金庸的《倚天屠龙记》,最喜欢两个名字——无忌和不悔。无忌该是每一个江湖男子心中的梦想,有种“虽万千人吾往矣”的气势和笑傲群侪的豪情。我却不喜欢张无忌这个人,真真辜负了这个好名字。而不悔却是一个女子对爱情的表白,是决心,是抗争,是远比“无悔”还要坚决的一种表达。而这份爱情要她用生命作为代价,更显出“不悔”这个名字的可贵。金庸对于杨不悔的安排,也是让人满意的。
  我不轻易鄙薄什么人,但对于马中欣,不鄙薄都不行。马中欣自称是三毛的友人(老天!有这样的朋友,三毛天堂有知,心当为之冰冻三尺),说是为读者着想,揭开三毛真相,让读者从三毛精心编织的骗局中醒来。事情的结果却是名不见经传的马中欣成了名人(好名恶名莫衷一是),真不知这是怎样的讽刺(抑或这才是马中欣的目的所在。)
三毛故事的真假其实无所谓,关键在于她给读者带来的美好感受,她激励人向上而非沉沦。没有人规定作家不能够写自己的故事(如果有规定,就不会有自传这种体裁),生活提炼成艺术,和真实的生活之间必然产生距离。即算是骗人,若能骗得人甘心,也是高手。事实上三毛最成功的作品是《滚滚红尘》——偏偏不是写她自己。
想当年周作人与鲁迅交恶,却在鲁迅死后写回忆录来赚钱,马中欣的作法,倒有异曲同工之妙。
 
  喜欢席慕蓉书中的插图,弥漫着的淡淡烟雾,浑圆的月亮,迎风摇曳的草叶,月光下盛开着的百合花,女子柔美的轮廓,长长的头发,古镜中年轻而忧伤的容颜,自然,还有那无处不在的荷,荷在席慕蓉的笔下,是美丽的,无瑕的,圆满的,同时也是略带哀伤的。这些画,极具古诗词的意境,配上那些美丽的诗,更是珠联璧合。
  多年前,看《正大综艺》,结尾一首歌是张学友的《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那时张学友很年轻,表情忧郁地唱着那些美丽的句子:“......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穿过你的心情的我的眼,如此这般的深情若飘逝转眼成云烟,搞不懂为什么沧海会变成桑田......”其实年龄也不代表不懂沧桑。那首歌,记住了两个名字——罗大佑和张学友。事隔多年,再听到这首歌,在突然之间,好似回到了从前的那个下午——阴阴的天气,深情而悲伤的歌声,深深的被感动的心情。
  《滚滚红尘》中能才和韶华知道分离将即,两个人在露台上跳舞,韶华赤着脚,踩在能才的脚上,“醉生梦死”花色的披肩披在韶华肩上,绚丽夺目。斜阳正红,晚霞如醉,大时代下两个人的爱情美丽中充满绝望。关于这个故事,只觉得三毛选中这个题材,实在是好,好,好。以能才的身份,在那样的时代背景下,两个人的情感注定了是悲剧。不知道还好,如果清醒地明白这一点,更增添一份痛楚。和命运抗争,但争不过,那么,一点点快乐也是好的。“醉生梦死”四个字中蕴藏了人生极度的哀痛和不舍。看过了秦汉和林青霞演的很多片子,却只喜欢这一部。
 
  司空图的〈诗品〉二十四章,本意是评诗的,可是意境极美,其实也可以当诗来看。如“太华夜碧,人闻清钟”(高古)“白云初晴,幽鸟相逐”“落花无言,人淡如菊”(典雅)“偶然适意,岂必有为”(疏野)“晴雪满汀,隔溪渔舟“(清奇)“壮士拂剑,浩然弥哀,萧萧落叶,漏雨苍苔”(悲慨)“落落欲往,矫矫不群”(飘逸)等等,是以形象的语言概括出诗给人的感觉,而这种感觉又只能用诗境来形容。
  我看孙耀威等人的歌,在不知不觉之间这些歌星已经比我还小。可是在我年纪小的时候我并不太喜欢这些人,迟至今日才有一种欣羡和发自内心的喜欢。他们的脸上和身上,都有一种飞扬的神采,象是灿烂青春的代言词。我喜欢阳光一般的明朗感觉,让人忘记生命中会有阴暗的一面。那些歌词象是透明的一样,属于那个逝去的年代,华明月形容为“和青春隔河相望”,其实,“隔河相望”的又岂止青春呢?一切逝去的,都在河的那岸。
  在贸易中心闲逛,店堂里回荡着张雨生的《大海》───"如果大海能够,带走我的忧愁,就象带走每条河流……",我的心里有极明显的痛楚划过。歌犹在耳,人已远离,生命中的悲哀让人如何担负?死于华年尤其令人伤怀。九七年,是如此悲哀的一年。邓小平,戴安娜,陶金,特瑞莎修女,再就是张雨生。然后在电视上看到张雨生的MTV《口是心非》,仿佛一切仍如从前,可是却已是两个世界。然而生命或者可以用另一种形式存在,如歌。
  我先看了那篇文章,因为文章的好,才用心去找作者的名字,那是一个很好的名字──叶倾城。文章是说一个失去了爱的女孩,想要忘记离开她的男孩,却无法做到。直至出了车祸暂时失去记忆,男孩来看她,她忘了他是谁。文笔淡淡的,在随意中透出感伤,读后有份淡淡惆怅。从此注意这个叶倾城。
再一次看到的文章,叫《傻》,讲一个妻子去了国外的男人,等到的却是离婚书,他为了儿子不结婚,一个女子愿意等他六年,六年后他却得了绝症。文末说:他给了爱情时间,给了儿子时间,唯独生命,不肯给他任何时间。平淡的文字中散发着对人间至情的赞叹和惋惜,极短的篇幅却跌宕起伏,是以感人至深。
  我喜欢周星驰,那样的一种趋于极致的夸张,让人开怀大笑——或者这才是喜剧的好处和目的。看他演的片子,不要回味,不要感动,只要那一刻发自内心的笑。有这样的一个人,他带给我们快乐,怎么能不喜欢他?有人嘲讽说这是浅薄的快乐,就算浅点薄点又何妨?终究仍是快乐啊。
 
  我喜欢倪匡的科幻小说。大约十年前看过倪匡一本《宝狐》,便心心念念不能忘记,一直留意找他的书。后来看他写的短篇鬼故事集,吓得头发都要根根站起来,夜里不敢睡觉怕做恶梦,可是还是喜欢。今年四月,被人告知一家租书屋里进了数十册倪匡的书,便每天跑很远的路去租,一天一本,工作忙,要看到晚上一二点,真是精疲力尽,可是,能这样痴迷地喜欢一样东西,也真是一种幸福啊。或者可说,生活中有值得让人痴迷的东西,就可称为幸福的生活了。
  喜欢一位作家,会好奇地探究她(他)的生平。然而落到现实中,少不免要失望。想象中作家总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动物,唯其高踞于芸芸众生之上,冷眼看红尘,方可写尽众生相。唯独喜欢张爱玲不同。
张爱玲极雅也极俗。看她的作品,总是讶异,想着二十余岁的小女子,如何写出这些文章来,眼光犀利得象是八十岁,似乎只可用“天才”来形容了。而她是俗人,看她写自己的文章就可明白,在这点上,张爱玲坦率得美丽。她不介意做小市民,不介意别人的眼光,这也是一种勇气罢。因为她敢于打破自身的佳话,而一味要活得真实。对于张爱玲,真实即是快乐,在人生中,还有什么比快乐更重要呢?
  某晚和朋友一起登上一座桥,是那种极具古典风味的石拱桥。水面上栽了大片大片的荷,岸上是依依杨柳。明月渐升,凉风拂面,只觉夜色清澄如水,心境也清澄如水,苏轼词云: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曲港跳鱼,圆荷泻露,寂寞无人见。也便是斯景斯情了吧。
桥很高,可以望得见周遭的灯火,一方水池,把红尘隔断。然而红尘是在的。喜欢二分法的人说:若你喜欢某种情境,便是对现实不满。是真的吗?次日一早,便又要投身到紧张的工作中去,客户,微机,领导,文件,此起彼伏的电话铃声。诗境和办公室,仿佛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可是何妨?人有千面,只要都真就好。生活的概念,原是既包含摩天大厦中的争伐又包括小桥流水的闲情的吧。
  “怀旧”是种很美丽的情绪,让人在叹息中浮起怅惘的微笑。“怀旧”作为一种需要存在于人类的生活中,所以陈逸飞的《海上旧梦》会牵动很多人的思绪。隔着十年二十年的时光看过去,再平淡的东西都有一种古旧的美,如同埋在地下的酒,由新醅变成了陈酿,泛着琥珀的光泽。
可是不能沉湎。沉湎与酗酒吸毒无益。若把所有美丽寄望于过去,今天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怀旧”当是偶然为之,如惊鸿一瞥,将人从现实中抽离,当作一种小小的令人愉悦的休憩。
  最听不得人说:“如果时光能够倒流,该有多好!”从不奉陪这样的人一起惋叹。时光倒流又如何?一切不会改变,该犯的错一样犯,该做的选择一样做。十七岁的人,如何能用二十七岁的思维方式思考人生?我很欣赏《勇敢人的游戏》的结局,男女主人公回到了过去,但他们拥有对未来生活的记忆,知道什么可以避免。可是科幻毕竟是科幻,不能拿来比照现实的。人生,关于过去,永远没有假如。
  初看梁凤仪的小说,不喜欢,只对语言的风格有些印象。直至今年,偶然间翻到一本,方觉竟是极好的教科书,这才有了兴趣。四处找了看,获益良多,方才明白,什么年龄,什么书,竟也是乱不得的。就如初中高中看琼瑶,而今只觉幼稚一般。只有金庸例外,从十余岁看到现在,仍是一往情深地喜欢。
 
  我是追星一族。
别人听我说这话,先会问我的年龄,知道我二十五岁,便是一脸的好笑加不以为然。
我理直气壮。二十五岁追星,有什么不对吗?
喜欢就好。而我喜欢的人太多了,童安格,罗大佑,林忆莲,齐豫,齐秦,李宗盛,张学友,张国荣,张曼玉,林青霞,徐克,陈冲,钟镇涛,周华健,温碧霞,罗勃泰勒,汤姆克鲁斯,迈克波顿,卡本特兄妹,惠特尼休斯顿,理查马克斯,费雯丽等等,简直数之不尽。不过追星也有区别,我并不太关心这些人的生活琐事,我只喜欢这些人,单纯地喜欢,或者可说,是喜欢他们的歌或影片带给我的感受。因为有这些人的存在,我的人生就是丰盈美丽的人生了。
  “喜欢”的感觉真好。我还喜欢纳兰容若,晏几道,苏轼,辛弃疾,李清照,李白,杜甫,席慕蓉,张晓风,陈逸飞,钱钟书,汪曾祺,华明月,张欣,素素,林清玄,何其芳,元好问,等等等等,对我来说,他们真的是天上的熠熠繁星,放射出夺目的光彩,将我的生命照亮。
所以,追星有什么不好呢?
  前年的某段时间,突然间想看童话,便去买了《格林童话全集》《安徒生童话全集》等书来读。看书时,一边从书中叠印出当年的时光,一面又可以看出当年看不出的好。那样纯净透明的语言,从成人的眼光看,也并不显幼稚,只觉得天真美丽。相形之下,格林童话要比安徒生童话好,后者终归带着现实的影子,美丽中有哀伤有愤怒。不是刻意去回避生活的烦恼,而只是想,反正离不开的,难道连构造梦境也要加上现实的影子吗?那不是看童话的本意了。有些书,是要比照生活甚至应用于生活的,如卡耐基成功之道丛书,如梁凤仪的财经小说,有些书,却是没有这个必要,如希腊神话,如童话。
  本来不想去看《泰坦尼克号》,宣传铺天盖地,我不愿意冒失望的险。不如让它在脑海中,永远以绝美的姿态出现。可是出于某种理由,还是陪朋友去了。不能达到我预期的喜欢程度,便仍是失望,冷静中我的悔意慢慢泛上来。对我而言,不能够被感动是可怕的。我的想法中,对于ROSE来讲,这段感情也只是一个贵族小姐在单调枯燥生活中寻找的一点刺激罢了。直至看到ROSE冒着生命危险去救JACK,看到两个人在生死关头表现出来的深情和勇敢,看到JACK沉入黑暗的海水,我的情绪才不受自己控制。到结尾,ROSE安静地睡去,镜头扫过一系列照片,其中有ROSE在马背上照的一张,我的泪便忍不住落下来。在那时,我终于相信,她是爱JACK的,她向往一种自由的生活,而JACK给了她这种感觉。唯其深深地爱JACK,才使她勇敢地活下去。
我喜欢被感动的感觉,喜欢毫无怀疑地相信的感觉。不可想象有一天,变得对一切无动于衷会怎么样,那时,对于世界来说,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旁观者,不会有波澜起伏的情绪,不会有泪,也不会有笑和欢乐了。
 
  看书看到梁武帝和李后主在城破时采取了同样的做法,为不使自己的珍藏落入他人之手,“尽以火焚之”。对于二人尤其是后者的才气我是衷心喜欢的,但看到这样自私凉薄残忍的行为,却忍不住愤怒。想着那些珍本,名画,墨迹在火中焚成灰的情景,让人怎么能够不痛心?这样的一种“喜欢”,其实是极之可怕的。喜欢一样东西,应该希望它长久。哪怕落入他人之手,起码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可是如果毁坏了它,那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消亡。姑不论这种行为对于中国文化是怎样的一种破坏,单从这份残忍来说,也是让人扼腕痛惜的了。
  有位朋友的主页做得很好,趋于透明的蓝色让人想起天空,想起大海,那些埃及和巴黎的照片意境极美,小到一个图标也是匠心独运,整体效果有浑然天成的感觉。忍不住告诉他我妒忌他,因为那么美丽的地方他都去过,那么多美丽的照片都是他亲手所拍。可是另一面,我又对他充满了感谢。“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对我来说,也许止于梦想而已,可是藉着别人的劳动,我看到了,接触到了,那真的是很幸福的事情,让我如何能够不充满感激?
从前看前人春愁秋恨的句子,只觉得无聊,觉得他们纯粹是无病呻吟。年齿渐长,感触渐多,才明白那些句子的背后,都蕴藏着极深的不舍和悲哀,方知从前的不以为然太幼稚了。想着《古诗十九首》中说“昼短苦夜长,会当秉烛游”是一直被批判的及时行乐的句子,可是那又何妨?若不是出于对生命的热爱,又怎么会有这样的悲哀?及时是对的,快乐也是对的。人生如白驹过隙,能够拥有一种真正的快乐的感觉,也是很难得的。
 
  从前看好书也罢,好玩具也罢,好用品也罢,总是想要拥有,在手中方算是自己的,所以总恨自己没钱,那时的贪心真是吓人,走在街上总是心疼的感觉,心疼无法拥有那些自己喜爱的东西。等到有钱了,却发现这种心情也改变了。不再试图把它们握在手中,它们在那里,我见到了,知道它在,欣赏过了,明白到它们的美丽,好象也就够了。世界太大了,美丽的东西太多了,再贪的心,也是难以达到愿望的吧。不如远远地站在一边,全心去领略,喜欢的心情,本身就是美丽的。

  看席慕蓉的诗,画和文章,有种清水漫过心灵的感觉,水至清,漫过后心也澄清了,不沾尘埃似的。那些句子,那些画图,都美丽得让人迷醉。红尘滚滚,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俗人,要吃饭,要赚钱,要处身在形形色色的关系中,要为了某种原因违背自己的心意,可是,那不是生活的全部。营营役役的人生,如果没有一点精神上的境界,会 使生活成为一种负累,而减少许多人生的乐趣。席慕蓉的作品极美,但并不是空中楼阁,相反,她让人相信那种境界是存在的,是真实的,是我们可以达到的。心灵需要休憩的地方,来洗涤尘俗的沾染和疲惫的感觉。在席慕蓉和其他很多很多人的书里歌里画里,我找到了。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这是我最爱的一首五言诗。想那绿该是浅浅的绿,嫩生生浮在杯中,让人想起春天。而那红该是近似于紫砂般的敦实的红,透出通红的炭火,可以暖身,可以暖心。雪是冷的,酒是温的,情是热的,极端素朴的句子,描蓦出极端素朴的景致,可是因了有情的缘故,显出极端的一种美丽来,让人沉醉的岂只是酒呢?那样的一份温暖,是可以把人从冰天雪地的荒寒中隔离开的,是可以让人心中的冰层一点点融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