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hosted by Angelfire.com: Build your free website today!

傻仁密語1

 

聯絡: moron912@sina.com

 

鬼鬼祟祟開會, 神神秘秘收費

 

各位, 四年一度的立法會選舉及奧運會又來了! 睇奧

, 選賢能!在投下神聖一票前, 你知否有些議員們曾

鬼鬼祟祟開會, 談些神神秘秘收費的議題? 以下內容,

全出自立法會會議紀錄, 可供上網下載. 唔信?自已看

! ( http://www.legco.gov.hk/)

 

20011126,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下稱司法委員會)會議紀錄顯示, 委員們和其它部份

立法會議員將出席於20011127日舉行的保密

佈會, 談論將於2天後向公眾發表的民事司法制度改

革中期報告’.  該報告提及一些能令訴訟費用降低,

利市民大眾, 但影嚮大律師行業利益的合理改革(:

需公開, 簡化司法程序). 有份出席委員會會議的

2 位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余若薇, 在此議題上明顯

涉及行業利益沖突, 卻不反對秘密會議. 誠信令人質疑.

 

傻仁問:

1.          所談議題不涉及個別公司商業機密和公安事宜,

何需保密? 傻仁下載此屆立法會, 18 個事務委員會,

至今年5月份共1375 份會議紀錄, 以電腦搜尋,只找

4次閉門會議.除此簡佈會,其餘3次為20011

4, 經濟事務委員會請油公司解釋如何訂定油價.

2000112日及200227 保安事務委會,

論對付假證件及警方簡佈香港三合會及警察失情況.

3次會議需保密是可理解的. 但在向公眾發表民事

司法制度改革中期報告2天先向立法會議作保密

簡佈便明顯於理不合. 若只為簡佈, 議員們公繁忙,

向每位議員派發一份報告書不就最簡單? 此密會目的

是否要在報告公佈前秘密討論, 刪改其中一些

全港市民大眾, 不利小數大律師的司法改革建議?

 

2.          為何此會議要以保密簡佈會形式舉行? 而在開會

前一天才在無記者注意的司法委員會提出? 為何不像

其它委員會舉行的閉門會議, 在事務委員舉行,讓其

它議員列席? 是否因經濟事務委員會曾於200111

4日閉門會議, 邀請油公司解釋如何訂定油價.引起

公眾憤怒. 所以此次便鬼鬼祟祟的秘密簡佈’ ? 因一

旦有無聊如傻仁之人翻查會議記錄, 得知此次密會

起碼是2個月後的事. 議員早已瞞天過海?

 

3.          立法會不少議員均為全職, 但眾多大律師及資深

大律師議員均為兼職. 到底在討論有關司法制度問

題時你們如何處理行業利益沖突?

 

4.          香港訴訟費高昂, 制度繁複, 民事司法制度必須

改革早為共識. 在這影嚮廣大市民能否真正享有司

法公正的重大議題上, 高舉人權法冶的李柱銘及余若

, 到底在上屆立法會推動過甚麼改革? 或是靜雞

雞拼命維持這一損害市民大眾, 富人(付得起五

萬元一天資深大狀收費), 明益自已友 (大律師壟斷

在香港高院出庭權利,律師無份), 收費神秘 (大律師

訴訟費用不用公開)的制度?

 

 

在立法會200258日辯論民事司法改革中, 多位

發言議員和消費者委員會, 均支持民事司法制度改革

中期報告所提建議 (消費者委員會立書可到此下載

http://www.consumer.org.hk/website/ws_chi/competition_issues/policy_position/20020314lawsreform.html).

李柱銘及余若薇在其演辭開始亦說香港訴訟費高昂,

制度繁複, 讚誠改革, 但餘下發言卻對報告所提建議多

翻質疑. 翻查上屆司法委員會會議紀錄, 亦無發現他

們支持改革的言論, 只提出政府應多增加法律援助,

此一在連年赤字下亳不實際的建議. 相反, 卻不斷維護

大律師利益, 對大律師公會不合理, 有損消費者利益的

言行視若無睹.

 

2002624, 司法委員會會議, 李柱銘及余若薇

均有出席. 其中討論大律師公會制訂有關外地大律

師在港執業考試規則, 律政司提出考試各試卷不同部

分的每個小組中,應該最少有一名非大律師公會會

員的成員,大律師公會代表反對, 說不會改變他們考試

做法. 會議紀錄顯示無人提出質疑. 傻仁不明, 難道近

在港大及城大法律系, 芸芸教授當中, 無人勝任? 遠在

澳洲,英國,亦無獨立專業人士可擔大任? 外來有能之

士自然會對大律師公會會員帶來新競爭及挑戰, 為公

眾利益, 怎可能讓會員完全把持考試? 這正正是一個

自己人玩晒, 無外人監管, 左住地球轉的制度. 李柱

銘及余若薇常公開談民主, 人權, 反利益沖突, 反壟斷.

為何面對同行如此作為卻默不作聲,甚或暗中支持?

 

余若薇 似乎忘記曾於2001620日立法會的發言.

該會議披露一現象: 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負責監管

金管局,該委員會的9 名成員中,有5 名來自銀行

界,他們負責監管金管局,而金管局則負責監管銀

. 余若薇質詢政府:這種互為監管的情況,會否讓

人感到當中會產生利益衝突?因此,這並非單純指

事實上有否證明,或有否可能證明當中是否已出現

利益衝突。

 

事實上, 自余若薇 200110 加入立法會司法委

員會後, 該唯一由民選議員組成負責監察司法制度,

人員操守的祖織在2001年度便幾乎由法律界(9位委

員中佔7, 其中2位資深大狀,2位大狀,3位律師)

全控制. 余若薇質疑金管局59的互為監管, 卻無視

大律師公會的100%自己友監管, 樂於參與司法委員

會的79互為監管, 言行不一, 難以服人!

 

在上屆立法會一開始, 20001016 的司法委員

會會議內李柱銘便反對律師會爭取律師和大律師一

,可在高等法院和更高級法院代表出庭的權利. 經李

柱銘反對此可為市民帶來更多選擇, 有助大幅降低訟

費的建議後, 這議題便未再在議會內提起. 是否不再

提起,便不再存在?’ 相反,律師會2003年報仍有提出此

要求. 財政司司長領導的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

(www.compag.gov.hk)2000年至2003年年報亦顯示

此為少數過去多年仍毫無改善的反競爭行為.

 

 

香港現為世上稀有維持大律師 (Barrister) 特權壟斷而

又不作任何改革的地區. 有些國家,如英格蘭 (England)

, 澳洲(部份地區)正推行各種改革, 其它仍保留

大律師(Barrister)職銜的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新加玻等,

則早己廢除大律師 (Barrister)特權. Barrister 工作和律師

(solicitor, lawyer, attorney) 相同. 香港為何遠遠落後?

(http://www.wordiq.com/definition/Lawyer)

 

李柱銘是否法律恐龍? 在議會內對這符合潮流, 有利

小市民的建議一聲反對, 便無人敢再提, 傻仁不得而知.

但上屆立法會四年間在推動有益於普羅市民, 降低訴

訟費用的司法改革慢如蝸牛卻是事實. 顯著改革只

有一項:大律師及律師亦可代表出庭的區域法院司法

管核權從60萬增至100.(在高等法院出庭,需透過律

師聘請大律師,做成雙重收費, 所以區域法院訟費可

低許多, 詳情可參考司法機構網站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dc.htm#4)

相比以下, 1997 2000年三年內,立法會卻通過以

3項改革: 無需律師代表的小額錢債庭申訴限額從

一萬五千大幅增至五萬; 區域法院司法管核權從

12萬大增5倍至60萬及外地大律師可通過大律師

公會舉行的考試在港執業.

 

余若薇大大狀, 上屆立法會多了你這位法律專材, 但在

通過真正可令市民更容易享受司法公正, 引入公平競

爭的法例上, 比臨立會及第一屆立法會慢10, 何解?

你到底在幫市民,或幫你地班全港只有66人的資深

大狀? 今屆又多兩位資深大狀參選. 4人均當選, 是否

意味著司法改革便會不再提起,不再存在?’

 

民主女神, 我唔喜歡, 負擔唔起用高薪大狀. 中意用

律師, 你們為甚麼要反對給人自己楂意決定選

用何人的權利? 為何市民若一旦要到高等法院打官司,

便只能從全港700多大律師處找代表,因而要付雙重

收費, 而不可從五千多執業律師處挑選?

 

自由的代價是永恒的警惕

大家可否知道喜歡家長制的李光耀從政前是大律師

(Barrister), 是靠當工會法律顧問, 向政府爭取權益起

家嗎? 掌權後,李光耀便反轉頭迫工會就範, 服從政府

政策了!  (Sinapore Story, Lee Kuang Yew)

 

About 傻仁

 

索取本研究詳細資料?

電郵至moron912@sina.com

 

索取更多傻仁密語?

發電郵一空白emailmoron912@sina.com 即可!

傻仁 會根據你的email 地址回覆

 

有不合理事情提出?

發電郵至moron912@sina.com, 傻仁會看看可否跟

 

傻仁 是誰?

傻仁 土生土長香港人, 未讀過法律, 和法律行業毫

無關係. 亦非公務員. 過去8年無參加政冶活動. 天生

戇居, 討厭政客言行不一, 口講市民利益, 背地維護自己

友損民利己. 相信香港市民大眾齊心做好 D, 將來可以

更美好!

 

傻仁 背後有何人財政支持?

傻仁 非高收入人士, 無錢登廣告, 派傳單. 無任何財政

支持. 故只能發電郵. 此次研究共花20, 傻仁

一人力作. 引述資料均從網上下載

 

傻仁 為何在此時發放此 Email?

傻仁 受電視立法會廣告及報導刺激, 想在此人人關

注選舉時刻發表有關立法會的言論. 於是下載各會

議記錄翻看議員有那些言行不一, 涉及利益沖突之舉.

想市民若欣賞傻仁文章 , 將來可當個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