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宗旨:
1。通过团友会参与母校活动,回馈母校。
2。联系团友及学长的感情。
3。为来届荣休学长进行辅导,以便他们能适应毕业后所面对的问题。
(三)成立日: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三日(23th January 1996)
(四)会员资格:
1。循中荣休学长。
2。凡当过两年学长,且表现优异,经执委团批准后方可加入。
(五)会费:
每年RM30
(六)组织:
(A)以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下设7位执委及1位查账。
(七)选举:
(A)执委团
在学年结束前的会员大会中就出席者选出7人组成新届执委团。
(B)查账
在学年结束前的会员大会中就出席者选出一名查账。
(八)任期:
本会全体执委及查账,任期由新学年开始到学年年终为止。
(九)职权:
A。正主席:
1。负责召集会员大会及执委会议。
2。接洽一切对内外的事务,并督促各组工作。
3。主持新届执委复选会议。
B。副主席:
1。协助正主席执行职务。
2。如正主席缺席则代其执行职务。
C。秘书:
1。负责保管本会文件,处理来往函件及会议,活动记录。
2。负责整理会员名单,出席记录。
3。在每次执委会及年终会员大会上报告会务。
D。总务:
1。负责一切琐碎事项。
E。财政:
1。负责管理一切财政事务。
2。在每次执委会议及年终会员大会上报告财务。
3。负责保管及支用少于RM20现款。
4。每月的首7日之内,交上上月的财政报告。
F。查账:
1。负责查对本会一切帐目,并向会员大会负责。
2。列席每次执委会议。
(十)辞职及替补:
(A)执委会员由执委会议中讨论后接纳,执委团有权推举其他执委
或会员替代。
(B)查账由会员大会中选出。
(十一)经费:
1。经费来自会员及其他赞助。
2。经费由主席及财政开联名储蓄户口保管,提款可由其中一人签名.
(十二)会议:
1。于年头与年终举行会员大会。
2。执委会议。
3。于复选会议中选出各执委之职务。
(十三)学长团团友会及学长团,双方皆不可介入他人的内政及动用他人的钱财。
×本章程如有不尽善之处,本执委会有权修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