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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讓人追問,上帝是慈愛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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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是一個苦難深重的世紀。兩次世界大戰讓曾經對人類社會的樂觀

與進步深信不疑的人文主義顯得尷尬。而另一方面,苦難的問題,也對相信

至善至愛而全能的上帝的基督教信仰和神學,產生很大的挑戰與衝擊。

這些在網路上關於基督教信仰的爭論中已經非常明顯。在網路對話中,

批判基督教最常見的質疑就是「舊約里面的上帝殺人如麻,血腥殘酷」的問

題。當基督徒用「上帝的公義」對這個問題進行回應的時候,「惡有惡報」

的部分也許還能夠被質疑者認為有點道理,而「無辜受苦」(我得首先說明

一下,我並不認為有些「無辜」的是真正「無辜」)的「天問」卻確實很難

用上帝的公義來解釋。如果真正無辜的人蒙受苦難,甚至如約伯那樣達到「

義人受苦」,問題顯然就已轉化為「苦難」的問題。(所以我看待這類質疑

,實際上都等於是在看待苦難的問題。)

也許正是因為20世紀特別殘酷的歷史現實,20世紀的神學家們對“上帝

與苦難”的問題有非常多的論述。“上帝受苦”的“苦難神學”特別為20

紀基督教趨于“多元”的神學思想所重視,為各路神學家所強調:諸如卡爾

.巴特的“上帝的苦弱”、邦霍華的“上帝的痛苦”、烏納慕諾的“上帝的

憂苦”、別爾嘉耶夫的“上帝的悲劇”、赫舍爾的“上帝的悲愴”、云格爾

的“上帝的受難”,以及莫爾特曼的“十字架上的慘情”。

其實“苦難神學”本身並不是那麼“新”的神學。早在1518年,馬丁路

德在闡述“因信稱義”的十字架神學的時候,就指出:十字架上的上帝不是

通過力量和榮耀來將自己彰顯,而是在苦難和十字架上顯示給人,使罪人能

夠得以“因信稱義”。所以唯有通過對十字架上的上帝的認信,罪人才能“

因信稱義”,而且只要通過對十字架上的上帝的認信,罪人就能“因信稱義

”(“唯獨耶穌”、“唯獨恩典”:無論基督徒的行為多麼“屬靈”,都不

“足以”在上帝面前稱義,基督徒的罪得赦免而“稱義”,完全是上帝的行

為,上帝的恩典。)20世紀的“苦難神學”只不過是更具20世紀的時代性而

已。

苦難常常是人們抗議、起訴上帝、否定上帝甚或詛咒上帝的理由。因為

“萬能”的上帝“應該”為人被遺棄在苦難之中負責。卡繆曾說:「即使接

受上帝存在,伊凡(托斯妥耶夫斯基著作「卡拉馬助夫兄弟們」中的主角之

一)也不會在人類遭受的苦難面前向上帝屈服,反而在對人類遭受的苦難進

行了長時間的思考以後,怒火越燒越旺,最後把「即使你存在」變成「你根

本不值得存在」,甚至變成「你就是虛無」。。。」因為苦難得不到說明,

人類的受苦似乎就成為拒絕上帝的理所當然的理由。

苦難是各種宗教和哲學都無法逃避的主題,各種信仰也力圖解釋苦難,

給一個合理的說法。但是,苦難一直是個無解的問題,尤其是「無辜受苦」

。在這個「事實的實存」面前,一切解釋恐怕都蒼白無力。莫爾特曼曾說,

即使勾消了上帝,人的苦難仍然得不到說明,也絲毫得不到減輕。天主教神

學家漢斯.昆公正地指出:無神論哲學和虛無主義者(如尼采)提倡的人自

己承擔自己的命運--包括苦難的命運,結果是使人自己成為人類無邊苦難的

被告。這一點連卡繆自己都承認。

但是,如劉小楓所說,因為苦難的存在而拒斥上帝,這種拒斥在基督教

信仰這位受難的基督面前就完全無效了:因為十字架上的上帝自己就是一位

受苦的上帝。在劉小楓看來,其它信仰對苦難的說明,如佛教的「自我解脫

」的主張,是「可思議」的,而基督信仰裡面則是完全不可思議的景觀:上

帝主動地受苦。用劉小楓自己(我認為也許有點過分學術和歐化)的話來說

「在所有宗教中,只有基督精神提到了與人的受苦不同的上帝的受苦。

這不僅是基督精神的重大特質之一,亦是基督教神學的重要內容之一。。。

上帝是超驗的、絕對自在和絕對無辜的,但他在十字架上無辜地承受著

此世的受苦和折磨,以至最終被釘死。十字架上的受難犧牲是神性的上帝的

顯現,是基督信仰的基本體認。。。

上帝降臨十字架是受苦,表明上帝最痛心於人的受苦,並以自己的摯愛

來分擔人的受苦。上帝的受苦是主動的,這種主動受苦與摯愛的行為同一,

上帝的摯愛表達為上帝的“分擔痛苦”(Mitleid Gottes--分擔人的受苦

,用神學語言講,就是上帝與人的受苦和死亡認同。

只有聖經中的上帝、耶穌基督的上帝才受苦。。。只有聖經中的上帝才

使人在無意義的苦難和死亡中,在苦難以至滅亡和失敗中找到某種意義,這

意義即:最終的勝利不會是苦難、不幸和死亡,而是愛、正義和和平,耶穌

基督的上帝是作為生存難友與人並肩而立的上帝,與受苦的人休戚與共的上

帝,是一位同情的、與人患難與共的上帝,他在未來將改變一切,把人從罪

惡、苦難和死亡中解救出來,把人類引向終極正義、徹底的和平和永生的上

帝。

受苦只能在耶穌的受難和受死中獲得某種意義。這意義即:即使在黑暗

中,在悲傷、痛苦和不幸中,受苦者也能遇見「以遣出自己的獨生子耶穌為

人受過地慘死來愛人類和關懷人類」的上帝,因此,無論什麼苦難和不幸都

不能扼殺上帝在耶穌的受難中啟示給我們的拯救之愛和希望。若是這樣,依

據人的受苦否棄、拒絕以至詛咒在十字架上受苦的上帝的理由在哪里?。。

。』(劉小楓《走向十字架上的真--20世紀基督教神學引論》,上海三聯文

庫,p139-141

在這些20世紀「苦難神學」中,邦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大陸

學術界又譯作“朋霍費爾”)的「上帝的痛苦」特別值得提及。因為這位著

名德國神學家、牧師自己在納粹時期公開抨擊納粹主義,選擇從美國回到德

國與同胞共赴苦難,後來被納粹投入死囚,最後被以“判國罪”處死,成為

20 世紀的殉道者。邦霍華以自己可歌可泣的“信仰實踐”為自己“分擔上

帝的苦難”的神學作出最好的腳注。邦霍華在獄中所寫的《獄中書簡》表露

出的那種“悲憫苦難”、“共赴苦難”的情懷實在是感人至深。

邦霍華在他著名的《跟隨耶穌》一書中這樣闡述自己對“分擔上帝的苦

難”的認識:做基督徒意味著分擔主的受苦、被棄絕和釘十字架。上帝在十

字架上彰現大愛,並以此否定此世的暴虐和不義,而此世卻唾棄耶穌,把祂

釘在十字架上。上帝為了愛,降世為人遭受苦難,而且是沒有榮耀的苦難。

「受苦與遭棄絕」正是十字架受難的含義,基督是受苦和遭蔑視的基督,所

以真正跟隨耶穌的基督徒就應該「背起十字架來跟隨耶穌」,認同、分擔基

督的受苦和遭蔑視,把生命完全交給以大愛與人一同受苦的上帝手中,參與

十字架對此世苦難、不義和鬥爭的反抗和批判,而不是把“因信稱義”當成

“廉價的恩典”(邦霍華著名的“廉價的恩典”的定義:『廉價的恩典所宣

揚的是“只有赦罪、無須悔改”﹔是受洗而無須有任何責任﹔是領聖餐而可

以不省察其罪。這是一種可以不做門徒的恩典,是可以不背十字架的恩典,

是沒有耶穌基督、沒有他的道成肉身、也沒有他的同在的恩典!。。。--

生命季刊》創刊號《什麼是“廉價的恩典”》)。

今天的中文網路上,曲解或誤解基督信仰的精神的「反教」行為非常流

行,在上帝與苦難的話題上也是以淺薄的「為反教而質疑」為得意。可以想

見,平面思維的反教徒對基督信仰「悲憫苦難」、「共赴苦難」的宗教情懷

不但根本缺乏認識,受劉小楓所謂“中國人的智慧”、“俗人的智慧”熏陶

的“高人”們更可能對這樣的情懷不屑于顧甚至貶低嘲弄(“據說”,劉小

楓寫道,“這種智慧的高明之處就在於,它不會去歌頌痛苦,也不把愛看成

什麼了不起的東西。。。”)。對此,我自己恐怕會像小楓兄一樣說:

『基督信仰歌頌痛苦和折磨。。。把愛看成了不起的東西嗎?當然!但

那是通過耶穌受難體現出來的遭世人羞辱、蔑視和棄絕的摯愛,而非高揚於

生活之上的愛的觀念,更非“俗人們在沼澤地裡滿地打滾的愛”』(劉小楓

《走向十字架上的真》,p133

 

附上一段聖經裡面關於“上帝與受苦”的經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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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賽亞書第53章:

53:1 我們所傳的(或作:所傳與我們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

露呢?

53:2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于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

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

53:3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

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53:4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

神擊打苦待了。

53:5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

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53: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

身上。

53:7 他受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作: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

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

不開口。

53:8 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于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

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53:9 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

時候與財主同葬。

53:10 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

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后裔,并且延長年日。

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53:11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仆得

稱為義﹔并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53:12 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

以致于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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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甸 1999.9.